大家好,我家是2003年拆迁的,是苏州园区的本地人,家里有3个人,现在家里是有个96平方的房子,马上我要结婚,对象是外地人,无房,苏州关于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有相关规定,我们符合,我想请问下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个关于农村动迁居民的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是不是每年都会有? 2.我看这个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有限制的房产产权的,那是多少年呢,如果到期了,是怎么处理的? 3.我看到满5年后,购房人可以卖这个保障性住房,要上交政府的钱是怎么算的? 4.这个保障性的房子可以装修吗,如果有一天我们不符合被保障的资格了,怎么退出呢,是要补齐这个房子现在市场价的钱吗? 5.如题4,如果不想补的话,如何退出呢,是否可以还给政府,那政府会把上交的钱退回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