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帮老板打工两年了,没签合同的,上班时把左手手掌上的骨头被上面掉下来的东西打断了,住院一个多月,现在医生也说可以出院了,老板出的住院费,把出院手续办了只给三千块前的复查费,什么都不给先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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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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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做个司法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几级伤残,然后起诉你老板,要求对方承担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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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者没有享受退休待遇则属工伤,赔偿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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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