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十个月,公司无故解聘,是否要给予经济补偿?我实际工资3000,但合同签的1500,两份合同都在公司手上,那么补偿只给1500吗?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才合适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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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故解聘的问题: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解聘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工资水平和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工资水平应该根据你的实际工资来计算,也就是3000元而不是1500元;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应该补偿1月工资,但是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两倍补偿金。
3、不给劳动合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没有把劳动合同给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定的补偿。
4、如何维权:提供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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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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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的 你们协商不成的话 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的 你要提供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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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你赔偿金,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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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