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夏天开旅馆的,营业时间就是7.8两个月。今年十月一国家高速免费,想着能有点游客,就又营业了。10月3日早上,我给客人代买了7张动物园门票后,就告诉他们行车路线,游客说‘也不远,要不把我们送过去吧’。作为店主我只是想让游客住宿满意,拉个回头客啥的,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可到了动物园门口,被运管所的拦住,说我非法营运,我说我没收车费啊,咋就赢运了,他们说我给客人买门票挣了35元,叫变相营运,可我不是以卖票为目的才送他们的啊,扣了我的车,交了3000罚款,现在我想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限没过,能胜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