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与甲的两个公司A、B合作中,轻信了对方谎言,将钱打入A公司购货再卖给B公司,操作全部是由甲完成的。A公司给我单位开出增值税发票,我单位再开出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但后来得知甲并没有真正的购进货物,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让我单位相信他在做正常的生意,最终我单位的钱被骗。我单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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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诉,您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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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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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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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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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的行为符合虚开增票要件,涉嫌犯罪,这几年对增值税犯罪打击得很厉害。不要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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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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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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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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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实交易属于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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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办理吧。
详情可来电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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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主观故意,应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但是,应当依照会计规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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