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夫妻感情不和,女方要离婚,又不要小孩,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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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如果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另一方抚养。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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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提出你得要求,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不过你们孩子还小,如果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就不要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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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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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起诉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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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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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