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男方是美籍华人,有过一次短暂婚姻,婚后发现他脾气古怪,性格偏极,相问:结婚前,男方以订亲的形式,送给女方首饰、汽车等物品,在离婚时,男方要求归还上述物品,请问女方应该归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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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 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应诉,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你方不承担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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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领取离婚证、未共同生活、因支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情况应当退还。
追问:你好,我们是2011年1月结的婚,共同生活了差不多一个月,他就回美国了,就这一个月里发现他性格偏执、古怪。甚至在领结婚证当天,就因为一点点小事不依不饶的。他什么事都跟他家人说而不告诉我,就连2012年夏天回来都是跟家人说好了后,通知我而已。这两年来也未跟我有联系,甚至连电话电邮也很少。我嫁他时尚未出阁的大姑娘,就这不明不白的变成二婚了,我觉得很不值。他这次回来提出离婚,还想要回当初结婚前买给我的车。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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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结婚证,并有短暂婚史,那么,对于婚前的彩礼,男方无权收回。
追问:恩,我也觉得是这样的。要不太欺负人了吧。如果有需要打官司,我想请您帮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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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是婚前赠与,双方也已经结婚2年,无需归还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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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结婚证,并有短暂婚史,那么,对于婚前的彩礼,男方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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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没共同生活等客观理由对方可要求返还部分财产,但现实中不是那么容易,离婚协议或分歧你可聘请律师帮你一起处理和起草。这样对你有利。如需帮助,可与我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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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结婚手续的,一般不可以要回赠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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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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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是不用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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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秀来说不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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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归还。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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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