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和母亲于2000年协议离婚(假离婚)他们有两处房产,一处是产权房(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法院判给了父亲。另一处是承租方(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法院判给了母亲。母亲于2011年去世,父亲于2012年去世。父亲去世前把房子(产权房)过户给了哥哥,我和姐姐不知道,请问(1)这样做不让我们知道合法吗?(2)我们能不能继承妈妈的那一份(因为父亲与妈妈离婚之前1998年和1999年分两次交的购房款(是全部房款)我认为是他们离婚之前的共同财产,我们应该继承妈妈的那部分,再者说,父亲和母亲在2000年离婚的法院判决书上写着北京市宣武区右内的房子由贾志仁(父亲)承租,您看是承租,承租也就是说我父亲他应该只有居住权,没有支配权,他没有权利私自把房子全部都给我哥哥一个人。请问律师这样是合法的吗?我能不能继承我妈妈的那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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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是合法的,因为这套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他有自由处分的权利。(2)由于你父母在离婚时已经将房屋进行了分割,所以你母亲对右安门的房子不再享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你是否能够继承母亲份额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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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问题好像前后矛盾,你说右安门的房子是产权房,应该是有产权证的,为什么法院判决是由你父亲承租呢?建议方便时可以联系我带齐资料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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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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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被继承人只能处分他自己生前合法的财产,如需认真分析此案,需看下离婚判决书及后您父亲是否取得过房屋所有权,何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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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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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房屋的具体性质,如是承租房的话是不能处分的,如是一般的房子的话,是可以给你哥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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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相对复杂,建议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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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不存在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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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房可以给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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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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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合法的 是可处理自己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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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