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进入卫生院工作,现在还是哺乳期,但是单位合并,需要遣散我们这些合同工。但是因为一直说给我补缴养老保险,所以也没有催他交保险,那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他补偿的养老保险怎么算,还有他说,要是给我养老保险的补偿就不给我生育津贴了,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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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
追问:那现在他要我自己去弄什么凭证,才给我养老保险的补偿,请问这个怎么去办理。我说要申请劳动仲裁吗,他说“我们都同意给你补偿了,你需要什么仲裁啊”“那你让我拿凭证,我要去哪弄”副院长“你去社保弄”我“什么办公室”他“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自己去弄,然后拿来医院,这样才能给你,还有生育险是不强制的险种,所以你要是要补偿养老,那生育险就不给,你自己二选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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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