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
甲、乙夫妻为女皇公司的股东,甲是总经理,乙(女)为董事长,甲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118亩建设用地使用权,,甲与ABC三人达成合伙协议,甲出资6050万元占总份额的60%左右,ABC分别出资2200万、2200万、500万元,AB委托甲和C为合伙执行人,与女皇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在女皇公司名下,约定开发成功后愿以1%的利润给女皇公司。后女皇公司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05个亿。现AB请求甲乙C:
1,解除合伙协议 2,解除挂靠协议 3,请求返还40%的土地使用权份额
4,消除抵押权 5,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这些请求是否能得到满足
根据民诉、合同法知识分别站在原被告的角度来分析该案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