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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年,现在公司要搬到其他的地方,但是我不愿意一起搬过去,请问有没有什么补偿

刑事案件
2013-01-05 11:53: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只是在东莞市内搬迁,公司名称变更,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需要审查合同对工作地点的约定,如超过约定的地点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一个月本人工资补偿。
  • 如果公司在东莞,且搬离东莞,可以要求支腑济补偿金。
  • 属于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有经济补偿金。
  • 如果搬到合同约定的地方以外的其他市,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可。
  • 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补偿。具体可来电咨询。
  • 合同变更,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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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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