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母和我及弟一家齐心协力建了一套房子,当时我和弟都未成家,五年前像征性的分了家,弟弟在家,我在外面打工,由于家境困难,小时弟弟支持我读书,所以一起建的房子就归了弟弟(房子总价7万,我出了5万),父母安排弟给了1.2万我,然后就是我有永久居住权(回去就可以住),现听说房子要征收,政府会补贴,估计征收款在100万左右,我老婆认为这房子是父母为首建的,获得征收款应该要分一些给我们,父母现在还健在,请问老婆的要求合理吗?父母现在是否有权补充分房协议,关于这征收款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