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老伴在小区院里遛狗,遇到同院两熟人也在遛狗,于是三只狗凑到一起。其中一只名叫“哈里”的狗(它在小区里被公认进攻性最强)可能因见我家狗美容了认不出了或者因嫉妒了,向我家狗扑过来,它曾不止一次咬我家狗,并曾把同院另一只狗的眼睛抓出来,所以我老伴对他有防备之心,伸出脚挡了一下它,于是被它咬伤了,小腿被咬了个洞,很快肿起来。到海淀医院后,医生说是最重度咬伤,于是注射了破伤风和狂犬病疫苗,还有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因为我老伴是心脏病搭桥手术病人,曾搭了三个桥,身体很不好,医嘱连感冒都不能得的。)。接下来,我们又去了四次海淀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请问律师,全部医疗费应当由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