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于2011年11月在武汉和我姐姐一起花近6万多元租下一间商铺,后来因为两人性格不和导致在2012年5月分开,历时刚刚好半年,当时我们因为是亲姐妹,所以我走的时候也没有要求她马上把剩下半年的钱分给我,再加上她那时候手头紧,于是我和姐夫口头协议把剩下半年的房租和当初装修店铺的钱一共是一万九千多元等到房租到期(2012年11月22日)的时候再一起给我,结果到11月的时候,我找他们说这个事的时候他们说不欠我的钱,还恶语相向侮辱我的人格,这件事大致过程就是这样的,不知道像这样的事能怎么办?期待解答,给一个好的建议或者意见,谢谢,如果这件事打官司的话会不会也是拿她没有办法?钱是小,但不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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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以便更好的维权。
追问:请问收集证据具体是指那些方面的证据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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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以便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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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