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交付期限是2012年12月31日,今天接到开发商电话,说要在春节后交房,交房时间待定。
我们的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我是首付60%,剩下的是贷款的,我想问问如果开发商逾期了60日后,我如果要退房,应该怎么办,是不是要出什么催告书后一定期限才能退房,还是时间到了就能跟开发商要求退房。如果退房,我是贷款的,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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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天你可以发函要求退房,开发商不愿意的话可以起诉,具体可以这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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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书面通知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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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时间到了即可退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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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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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提出书面的意见告知开发商。贷款可以与银行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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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