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专门供货商,与我方合作中途与其他公司合作,我们只有供应合同,合同中没有规定与他人合作的会如何,请问 供应商属于什么行为,我方可以以什么理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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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合同没有排他性的相关约定,对方的行为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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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你不懂哪里出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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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可根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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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如果没有排他性的条款,那么他供货给别人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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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合同如果提前被终止,可以起诉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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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合同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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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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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