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借别人的车撞伤了人,当时出了事故现场,而肇事者当天到医院后交了1000元以下的医疗费就躲起来了,在医院观察了一天立刻发现了腿部有情况必须治疗,但是在也没见到肇事者本人,在给肇事者打电话的时候屡次说不承担,在医院住院由受害者垫付了三千元左右,误工费护理费等等也需要4000元左右,治疗期间伙食费等其他的费用都没算在里边,自己认倒霉这些就不计较了,肇事者却说胡的,反正车又不是他的,保全了车主也会弄回去,只说承担2000元,连医药治疗费都不够,诊断证明和责任认定书等等相关的合法证据都有,经交警部门协调这些钱都是肇事者应该付的,请问律师帮忙解答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详细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