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伤患者今年4月底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被机器压伤左手,左手从食指掌骨由手背向手心穿透,造成掌骨缺损4公分,期间做了三次手术,一次放钢板,二次从腰部左侧取了骼骨的骨头放到左手缺损骨头的那部分,左半边腿有影响,穿衣也受影响,左手食指弯曲度有影响,手背留下约7公分的伤疤,很明显,手背部部分肌肉塌陷缺损,食指和中指不能正常合拢,左手整体与右手相比明显畸形,左手不能用力,左腿腰间伴有疼痛,生活上部分受影响,,鉴定结论被评为九级,我不太认可,我想知道我的伤残情况被评为九级的依据具体是什么,其次,如果我不植骨,仍然依靠钢板,鉴定结论是否会不同,不同的依据是什么,最后,根据我的描述我的伤残等级基本应该符合哪个级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