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最近遇上这么件事:去年一名同事向一家商业银行贷款,求我为其担保,我同意并签字了。现在我的同事因为个人原因还不出款,银行将我和他告上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要扣我的房产。我现在才知道同事的妻子也不知道这件事情,贷款时也未签字,同事也没有资产抵押在银行。我知道银行放贷是很严格的,怎么可能没有经过这些基本程序就放贷给他了?现在同事逃跑了,法院找上我了。请问银行这样的放贷是否违规?这样的担保是否有效?我还有些怀疑同事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合伙诈骗,我能否将该银行告上法院?请专家指点,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