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提出离职。但公司要求我必须先签署一个竞业协议,说两年内不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任职,否则不予离职。之前的合同中有保密条款(只规定不能泄露公司机密),但并没有竞业条款。请问公司的这个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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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的要求无所谓合法不合法,它要求和您签协议的行为,本来就是需要双方同意的,他提出这个要求本身没有问题,作为您来说,完全可以选择拒绝签这个协议。如果公司因为您不签协议而不让您顺利的离职,例如扣押您的劳动手册,扣发最后一个月工资等等,这个时候才能说公司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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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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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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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要理会公司的无理要求,书面发函给公司,要求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2、一个月后直接走人,没有后遗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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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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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求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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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以拒绝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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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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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拒绝,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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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作法不合法,你可拒签。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单位需支付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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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签竞业协议,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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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