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处交往过程中因为不给看望孩子问题,分手了!可分手后2、3天,女方发现怀孕了,男方对此不管不问,女方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做了药流,可差点造成大出血!女方非常害怕,在女方几天苦苦哀求下,答应住在家中照顾一些时间(期间只做了几次饭给女方吃,心寒!)可在流产2星期后,还没彻底干净的情况下,强行和女方发生了关系,事后以和女方会结婚为承诺,所以女方就忍了下来!可事后一两星期后,在一个喝醉酒的情况下对女方大打出手,提出了分手,可现在又发现怀孕了!女方想到了死!可还是想借助法律,让这禽兽不如的男人受到制裁!!不知告男方强奸是否成立?急切的期待回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