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去年买了一间商铺,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意向书,付了50%的房款。可是一年过去了,开发商还未取得预售证,但是他现在要求我们付尾款,还签订一个什么认购合同,有两种选择,一是,一次性付清尾款,可以享受4%房款的优惠;二是,选择按揭贷款,没有任何优惠。可是我们觉得这事挺悬的,想把去年已经付的50%的房款退了,人家又不给退。您说我们该怎么办呢?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 律师起诉对方开发商和销售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追问:这次签的认购合同里承诺明年10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您说我们能把尾款付了吗?
解答:应当取得预售许可证件后才能出售房屋,
-
起诉,解除合同。如需帮助,请来电或面谈。
-
未取得预售证,如合同无特别约定,可要求退款。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无预售证,可以考虑解除认购合同并退款
-
未取得预售证,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房款及相应的利息。详情可来电咨询。
-
未取得预售证,如合同无特别约定,可要求退款。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有风险,可以要求退款的,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
您好。建议您书面函告开发商,说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因此您拒绝付款;并且通知开发商,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未能办妥的,则您会解除合同。到时您就可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可以起诉要求退回房款,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