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0月进的公司,到现在已经5年了,今年9月我发现怀孕了,合同到2012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经理同我协商说你也干不长,老请假工资拿不了多少,还不如让我帮你同人事部讲讲赔你点钱算了。我是2胎,准生证还没拿到,你说我需向人事部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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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您现在选择协商,因此无所谓应该赔偿您多少金额,纯粹是双方谈判决定。如果您认为公司给的赔偿金过少,不能满意的,可以选择不辞职,继续留在公司,公司是不能解除您劳动合同的,即使到期了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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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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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准生证,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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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同意辞职,单位不可能赔偿你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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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辞职。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签订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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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属于违法解除,您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如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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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愿意赔偿的话,可以要求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外加一个月的代通金,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要求一定的产假待遇。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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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