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3年2月份进该公司工作至今已签订几次有效期合同,最后这次合同于本月12月31日到期,我本应该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马上就满10年,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司不续签,我因该有什么样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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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没有工作满十年,但如在08年后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第三次你应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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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08年后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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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只要你要求单位就有义务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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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限补偿,一年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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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拿到11个月左右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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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