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份我老公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店。每年的8月25号 为年底。老公不在家,让我和他的合伙人一块经营这个店。我管财务 ,其余让他管。第一年他私自收货款10几万,我问他要,他不给,说让先记着,让他签字他不签。第二年我怀孕刚我找了会计,由于我的孕期反应我无法工作。我交由他管一切。他开始对会计辱骂。会计受不了,会计说账无法做了,因为他不给资料。第二年后期,他接了一个工程,开始不在店里。我会恢复后 ,会计不干了,我老公回来和他一起,谈了一个大工程,我是公司法人,他们为了做这个工程,以我的名义贷款300万。说工程结束就还上。第三年度后期在外搞了一个办公地点说是为了方便把工程做好。他就不在来公司。到现在。工程结束了。贷款也没换上。我不想干了。现在敢咋办
-
协商解除合伙不成的话,就起诉到法院吧。
-
事情重大,建议来所面谈。
-
建议详细沟通
-
你好:可以报警解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