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校车司机追尾撞到货车,车上跟车老师(女)受伤(鼻中隔粉碎性骨折,鼻唇部挫裂伤)。交警判全责为校车司机。老师当时出事时一直流血不止。老师,多次让校车司机报警及通知校方时,校车司机一直迟疑不通知校方以及交警。 老师住院手术的医疗费学校全额承担,住院费1万多,其间学校先后向老师支付过一次慰问金500元,一次买日常用品的费用500元,共1000元。老师主要受伤部位为脸部,右鼻子塌陷,疤痕毁容。 问题就是:(1)交警判全责为校车司机,那老师是否拥有向学校追究责任的权利,抑或只能向司机追讨赔偿?(2)日后(一到两年)修复所需的未知医疗费(例如整容)适合现在追讨吗?怎么判断这一标准?还是日后手术产生医疗费用后再向校方追讨? (3)能否向校方追讨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向学校追讨还是司机?误工费怎么算?是否只算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老师伤及的是面部,出院后有工作能力)(4)老师已错过交警十五天内的调解,是不是就只能让法院来判?(5)老师应该用怎样的一个标准去和校方谈赔偿问题? 希望能得到各位大大的解答,在这里代那位老师谢过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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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机属职务行为,造成的后果依法应由学校承担;2、后续治疗问题要看伤残鉴定的结果,申请伤残鉴定可明确提出后续治疗费鉴定申请;3、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都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可以主张,误工费可计算至评残日的前一日;4、交警调解程序不是法律规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的必经程序,过了十五天可和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了。学校懂法的话也会建议你起诉解决,因为大部分赔偿应有货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具体赔偿最好电话咨询,律师需要了解与计算赔偿相关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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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师可以向学校要求赔偿,因为校车是学校的,司机属于职务行为,且老师也应属于工伤,学校当然需要承担责任。2,后续费用可以追,这个需要鉴定,3,误工费可以追,精神损失需要看是否达伤残,4,可以去法院,5,赔偿标准需要看伤残结果,最好委托律师处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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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 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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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