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16号去取物流包裹,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就把车转到人行道上往回开,正在东张西望寻找路的时候,有两个警察跑出来,他们让我拿出驾照,说我违反交通规则,我说我迷路了,他们不信直接开票罚款,还扣3分,我第一次就原谅一次吧,他们说每个人都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就签字了,现在想想心里不服,上网了解了一下交通法,觉得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因为当时是中午没有行人,也没造成交通堵塞,行为轻微,没发生争执,应当警告放行,这两个警察处理不当,我应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