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我爱人在路口过马路时被车撞倒,我爱人已有4个月的身孕,当时没报警,肇事司机马上将我爱人送到了最近的医院检查,检查后,大夫让留院观察48小时,当时我们没有报警,肇事司机说报了险,给我留下了身份证原件。医院的检查费用都是肇事司机交的。2天后我们双方坐在一起协商如何私了,结果是我爱人要求对方出5000元,肇事者当时也同意了,说没那么多钱先给了1000元后又写了张欠4000元的欠条。他的身份证原件和欠条都在我这。但现在给那人打电话他不接了,我该怎么办?前后都没有警方的人跟我们接触过,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