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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2年进入公司,合同2005年7月到期,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我已经找好了一家公司准备去那儿,但是那家公司要我现在公司开解约证明,二个礼拜后去那儿报名。我想找现工作的公司提前离职,并尽快办理。但公司向我要违约金6000元,这合理吗? 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进行约定;而且我每月工资也就900块,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厂里还要我这么多,让我很郁闷。另外当时进厂时厂里给了1000块安家费,这时解约是否还要退还。盼回复,万分感谢!

劳动纠纷
2005-05-27 00:43: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我合同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问题。这时我如果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不付违约金了。
    可是这时合同还未到期,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如果厂里不批准,但我还坚持解除合同,是否就要支付违约金了,
  • 先谢了两位仁兄,
    那我可以这样理解吗,就是如果我签了合同,但是里面没有约定违约金,这时我任何时候都可以解约,而且不用付补偿金,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就成吗
  • 你只需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就行了,一个月到期后你就可以离开单位。
  • 因合同未到期,况且依你的情况已不可能履行提前一个月的告知义务,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是要赔偿的,对此要有心理准备.
  • 如果约定了有解约的违约金,那么未发生法定事由你要求辞职的,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况且你即使不用支付违约金的辞职也要提前一个月提出。
  • 没约定违约金,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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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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