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照顾陪伴老人二十余年,老人视其为干女儿,并写了份遗赠扶养协议,说在百年后将房屋赠与给当事人。当事人也尽到了赡养照顾的义务,但是老人因脑出血住院,后进过治疗,虽保住了性命,但是成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的老婆成为了他的监护人,其老婆想要处理老人遗赠中所说的房屋,其老婆有权利么?夫妻双方已写了分居协议书,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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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院老人对其自己的合法财产有权通过遗赠赠扶养协议给受赠人,同样受赠人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其老伴无权处理其房屋(排除其有一半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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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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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房屋是否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可能只是部分有效,详细情况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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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老婆无权处理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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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需要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在处理该房屋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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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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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