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摩托车在上班时停放在厂里停车的地方。下班时发现车掉了。调厂里的门口的监控来看初步发现是外面的陌生人进厂来偷的。找厂里面,要求赔偿。厂长说不是他的责任,我又没把车交到他手里。后来我和厂里都在当地报案了,派出所也做了记律。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能在法院告厂方,要求赔偿吗?胜算大吗?需要怎么做?我的车是今年3月份买的。实际花了8千多,但发票只有750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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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厂方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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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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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是否存在保管关系,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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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形成了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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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