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本人负主要责任,本人车子保险核定修车费9万多元,对方车子物价部门定损5万,保险定损3万,双方车子的拆解费,施救费,鉴定费,停车费共计1万多,对方医疗费6000多。以上费用都由本人垫付(对方车子按物价部门定损的赔付),本人车险全部买齐。本人主张所有已垫付费用全报,走诉讼程序能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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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 律师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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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需要承担全部费用,只需要按责任划分承担主要责任即可。并且你可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你损失中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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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根据责任认定书所确认的责任承担主要责任,如你垫付的费用超过了你应承担的责任,你可通过诉讼方式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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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及双方的保险公司支付垫付的费用,电话联系,可以先打官司后收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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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明之处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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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