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我车辆在潍坊诸城市与招商银行商务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判定,我方占主要责任,对方车辆有全险,目前已出伤残鉴定书,请问目前潍坊地区赔偿是什么政策,开始实施最高1万元医药赔偿了么? 还是12万不分开呢?另外,赔偿时政策是以立案时政策为准还是以开庭时政策为准呢? 我是受害者家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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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潍坊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等总的赔付数额,在12万之内不予区分,按照12万限额标准赔付,超出12万的部分,按责任大小处理,赔付标准以开庭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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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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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开庭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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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没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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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没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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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死亡赔偿金限额11万元限额,医疗费限额1万元,全国通用,如不够对方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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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赔偿还是不分项,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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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分,以什么为标准要等具体通知,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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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