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父亲在今年7月23号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肋骨骨折7根(第3-9根),对方是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借道通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我父亲因未取得驾驶未经公安机关的机动车上道行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我父亲在武警医院住院23天出院,我于8月20日给我父亲到司法鉴定所鉴定,9月12日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和给予休息期120日,营养期45日,护理期30日/1人,前两天我去秀洲区的交警大队咨询了下我们大概能理赔到多少,那个法院来的人说我们鉴定时间早,到时的休息期不会给予120天最多给到9月12日出报告的那天,他们的理由是伤残鉴定里已经有了,我觉得不应该是这个道理啊,请问 律师按这个情况的话我们应该能最多理赔到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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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鉴定报告确定的时间计算索赔额。交通费以发票为准。建议面谈,计算具体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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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鉴定报告确定的时间计算索赔额。交通费以发票为准。建议面谈,计算具体的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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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司法鉴定报告确定的期限计算,需要做具体计算,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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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要根据事故责任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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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来我所面谈,交通事故赔偿计算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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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协助索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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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不必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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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来电咨询,本人杭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一般按司法鉴定结论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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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要根据事故责任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计算,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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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