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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2月17号上午10点半下班路上,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车在我后面超车不挡、的情况下把我撞倒在地。我当时昏倒在地。等我醒来了发现头部及身上多处受伤,车住在我清醒过来期间没有向120报警前来。还一味向我要赔偿小车刮花的钱,后来我亲人报120车将我送医院检查,医疗费是我自己出的。现在我无法上班,在家休息。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医疗费和误工费。我驾驶电动车,无证驾驶

交通事故
2012-12-19 23:15: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但是责任承担需看事故认定书上责任的划分。
  •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须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判定赔偿比例。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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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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