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家中有三套房屋需进行所有权划分,两套属于奶奶的,另一套现在姑姑名下,其中涉及到房产交换,即由我继承我姑姑的那套房产,原本该我继承奶奶的房产改为由我姑姑继承,现想订立共同遗嘱,在奶奶故后,将姑姑的房产过到我名下,奶奶的房产由姑姑继承,此种情况想由奶奶和姑姑订立共同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应当怎样订立,谢谢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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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是各自订立各自的 不能共同订立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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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遗嘱需要分别订立。鉴于遗嘱的可变更性,建议您与姑姑签订协议,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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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可以委托律师见证。具体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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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能订立共同遗嘱的,应当各自订立。
如有疑问,可进一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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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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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吧,建议生前做赠与算了,避免今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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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遗嘱是可以更改的。所以,需要签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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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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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分别订立遗嘱,否则将会导致遗嘱无效。我有办法可以尽最大可能保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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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立协议 律师可以对此法律关系见证 优选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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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奶奶在世,建议由奶奶直接过户给你。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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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