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11月去香港时,在元朗不慎掉了个烟头,被食环署的人员看到,当场开定额罚款单一张,1500港币。我本人的确不知道在香港丢个烟头要罚款这么重。当时阿sir也不听我解释,登记了我的港澳通行证号码,给我开了一张罚单。 因为我是到香港给小孩买奶粉的,当天就没有交罚款返回了大陆。我只是一个打工仔,收入很低、家庭负担也重,说实话,这1500元罚款对于我真是承受不起啊。我要是知道也决不会惹这么大的麻烦。12月我收到了食环署寄来的罚款通知书,说不交的话要交法庭处理。我现在很纠结,因为时间也过期了,就是想交要怎么交也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以后再去香港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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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您已经被限制出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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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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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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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处罚决定书上的方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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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