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提到,职工工伤一到四级,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工伤保险条例中,被鉴定为一到四级的,应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请问哪个法律效力要高?
-
说的是两种法律关系,前一种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一种是工伤的情况。
-
工伤保险的终止问题,硬蛋结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已经终止,因为工伤保险是企业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的,退休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所以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但是,实际情况中存在,劳动者退休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并缴纳了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是应当,该员工仍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事情经常发生。 一、职工享受法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劳动部有关规章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还可以适当地延长。 在法定的医疗期内,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届满为止。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享有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 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内部规定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单位内部规定支付上述费用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退出劳动岗位,并不是终止劳动关系。
-
说的是两种法律关系,前一种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一种是工伤的情况。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致残一至四级的,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