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向您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后对方说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要求增加抚养费。 男女双方离婚两年,当时是女方去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是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5万元。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每个月给200元抚养费。男女双方均无正当职业。男方现在的身体情况健康正常。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吗?法院会受理对方的起诉吗?请您在百忙中回复,非常感谢。
-
您好。如果不是孩子本身出现了新的情况,仅仅是男方没有收入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如果小孩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增加的,则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
-
看具体情况需要增加的,则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院会受理。
追问:您好:现在男方说自已一个人带小孩,不能正常上班,孩了上小学一年级,孩子,大人身体都健康正常,这样的要求合理不法院会受理吗?
-
抚养费根据情况是可以适量的增加的
-
法律规定,抚养费可以随着情况的变化要求变更、增加的,对方可以去起诉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建议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应诉,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你方不承担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按实际需要。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