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房东有9个店面,租给了4家人,前天上午,隔壁店面因为线路短路(事后发现他们店里的空气开关因为短路爆炸了。),总闸空气开关跳闸了,而总闸的空气开关在我们店面的后边,上午十点的时候,我哥正在炒菜,隔壁的店主跑到我们这里想把总闸扳上去,我哥看到他那样,急忙喊他暂时不要扳,那样不安全。可是他没有听,仍然扳了上去,结果他们的线路漏电,直接传到我们的灶台上,我哥当即触电倒地,并且把小腿撇成粉碎性骨折。这种情况,身为受害者的我们,应该没有任何责任吧?还有,我想问问,我哥因为有小儿麻痹症,双腿有点瘸,但是能正常走路,而且饭店里也是他自己炒菜,很多顾客都是冲着他的手艺来的。我们饭店一年纯收入在15万-20万左右,而因为他和我嫂子在浙江,而我们是四川人,他腿骨折了,饭店里就我嫂子,照顾不过来,所以我从四川到浙江慈溪去照顾生意,而我自己在四川也有自己的生意,一个月赚7、8千很容易。我是一个人,人走了,生意就没了,即便我以后回去,客户群也要重新建立。我哥因为小儿麻痹症,他的腿骨骼比较脆弱,像这种骨折,一般要修养5-6个月。也就是说,这期间,我们的损失,还有以后的损失,按照法律来说,肇事者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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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哥哥的赔偿。医药费,护理费(后面详细陈述),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后面详细陈述)交通费,如有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第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根据你们的情况,你们要想按照实际情况要求赔偿在诉讼中比较困难。因为你们难以取得相应的收入证明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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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你哥哥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项目和金额,需要结合证据和你哥哥实际情况,而计算;至于你讲述的其他要求,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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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去做鉴定,然后谈赔偿事宜,具体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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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损失赔偿难度比较大,你哥哥的损失可以按正常程序来处理,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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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