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大连本地户口,为买房贷款而调取个人信用报告时,发现报告上有“于2009年9月29日为一外地户口的朋友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合同金额44万元,担保金额44万元”。请问,1、为他人担保对我本人贷款有怎样的影响?2、是否有连带责任?3、怎样取消担保?谢谢~

刑事案件
2012-12-18 09:38: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单身房贷必须担保人吗
7577
法人与个人能签订劳务合同吗
签订劳务合同
法人与个人能签订劳务合同吗
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法律程序
不动产抵押权
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法律程序
防卫过当重伤二级怎么判
正当防卫资讯
防卫过当重伤二级怎么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