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开发商装修附件三:装饰材料没有品牌名称是用“高档”二字。买受人曾同他协商才写出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材料名称,因买受人是从网上看到是带2000/平方的装饰。安开发商提供的品牌材料最多是700元/平方的装修款。因买受人曾要求开发商减800元的装修款同他签约。最后未遂,还是把本人房卖了并不肯退定金。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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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过错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按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返还双倍定金。不明之处或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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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提出双倍退定的要求。如需帮助,请来电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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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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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没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并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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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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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可以要求双倍的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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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