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2年4月25日向我县冷水信用社贷款5000元,6年过后追讨过一次,我以此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拒还。此后,冷水信用社既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没有向我催还。今年5月份县里成立了一个“宁远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领导小组”,没有通过任何法律程序,于11月份就开始扣发我的工资还贷款。请问这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12-12-16 12:02: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追债公司合法吗
企业法律顾问 8300
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8852
认缴制公司注册资金如何减资
注册资金认缴
认缴制公司注册资金如何减资
网上个人公积金提取怎么时候到账
公积金提取条件
网上个人公积金提取怎么时候到账
工程欠条过期怎样办
欠条 9559
工程欠条过期怎样办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欠条 10013
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规定
欠条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贷 45
欠条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 30
欠条写了归还日期但没还的怎么办
民间借贷 25
欠条是几年有效期限
民间借贷 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