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一个朋友在建筑工地上班,在快下班时右手的大母指被电锯,锯断了,在后续治疗中手指发炎了,现还在医院治疗。请问我朋友因该要求那些赔偿?

其它
2012-12-17 16:11: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1、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或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被认定后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3、工伤,赔偿项目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停工期间的工资外,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确定;
    4、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 属于工伤,应申请工伤认定,依照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待遇。
  • 南充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建筑公司赔偿。
    介于网上咨询,律师了解信息不全面,为防止法律风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先电话联系当面咨询。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