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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以受益人赡养赠与人为前提赠与房产,并且房产已过房,可受益人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且长期虐待老人。可否撤销赠与。

其它
2012-12-16 17:19:1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3、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被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4、由于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且长期虐待被扶养人,赠与人可以取消这个赠与行为,收回自己已经赠与的财产。刘大鹏律师擅长继承案件,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你好,有书面赠抚养协议的话是可以的。
  • 你好,需要有证据证明。比较困难。
  • 可以主张撤销。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要在知道或者知道该行为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 根据以上表述,是可以撤销该赠与的 。
  • 由于双方的协议属于有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在被赠与人未成就条件或者违背约定时,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具体情况可电话与我沟通。
  • 可以适用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但赠与人要对受益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等相关事实进行举证: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可以撤销赠与,属于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该情形不管房产是否过户,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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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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