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说上被告不愿意承担生活费,原告同意,现在可否以小孩的名义主张要求被告支付小孩生活费,大概费用可以要求多少?可否一次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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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女方经济状况和情势发生变化,可以小孩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用。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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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变更,以小孩名义要求,东莞地区每月6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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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必须到对方的户籍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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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对方能承担得起的话,也可以要求一次支付。
追问:谢谢王律师,那我在东莞工作,对方在河南,我可否在东莞办理,可否委托您帮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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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与工资水平来确定抚养费;可以,但不是必须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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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新情况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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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次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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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