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这边有一对老人,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招女婿在家住,二女儿嫁出去了。大女儿生有两个儿子,在大儿子7岁,小儿子5岁的时候去世了,然后女婿就另外出去成家了,两个儿子一直由两位老人抚养长大,中途他们的父亲偶尔来付点生活费,两个儿子长大后,小儿子在外公外婆家成家了,不过户口没在外公外婆家,当初是跟他父亲户口是居民,他们和外公外婆一起出钱把房子修了,然后房产证私自办成了他们的名字,现在他们不想养外公外婆了,想推给两位老人嫁出去的二女儿,请问这个合理吗?有理由让他们的二女儿来赡养他们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