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当一家企业的法人,他不是老板,老板给他写了一份保证书,企业有任何债务与他无关,保证书经过公证局公证,我问一下,企业假如有了债务,与我朋友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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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企业由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但股东并不一定担任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别人当经理,再由经理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要在法人的授权范围内或者虽超越权限但事后得到法人的追认,就不用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你朋友要在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下工作,如果超越授权范围出了差错,还是要负责任的,老板的保证有时并不起效果。比如,你朋友把企业设备卖了,没有老板授权,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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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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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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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应该由企业承担,如果他作为法人有违法行为则由他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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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