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是广州车,朋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在车上。在外省福建的高速公路上),有两人受伤,已发生40天了,估计责任是50%,我是车主,是否需要赔偿,需要的话,给多小的比例(两个伤者小腿骨折),其中一个脑部受伤(已清醒),现在已发生医药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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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本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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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要看责任的大小。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案件不同,赔偿的情况也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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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 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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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过错不用担责,保险可以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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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你的描述,你对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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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如果没有过错,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一般交警会对你的车性能做出全面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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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没有过错的话 那你就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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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