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部门裁撤,所有人员都有赔偿金。我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我加入公司12年,其中前8年在北京工作,后4年在石家庄工作。签合同的公司名称没变,同时社保等一直在北京缴纳的。但跟公司续签合同写明了:1、工作地转到石家庄 2、应个人要求社保继续在北京缴纳
想问一下公司给我安排一个不喜欢的职位我能否拒绝?同时,我的赔偿金如何赔?我的月收入约25000/月,有4种说法:
1、按照郑州平均工资3倍赔偿
2、按照北京平均工资3倍赔偿
3、前8年按照实际工作地北京平均工资3倍赔偿,后4年按照石家庄3倍工资赔偿
4、前8年按照上年我自己的平均工资25000/月赔偿,后4年按照石家庄平均工资3倍赔偿。因为2008年之前新劳动法未执行,所以2008年之前的工龄按照平均实际工资25000赔偿,因为2008年前的旧劳动法没有规定赔偿上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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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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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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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4种计算方式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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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公司给付你赔偿金是按你本人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按每满一年给一个月,2008年以后,还有乘以2倍。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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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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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第四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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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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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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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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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